概述
我们如何确定 LGBTI 人员?
在许多社会中,因为不符合文化上确立的性别规范,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和双性人 (LGBTI) 通常会遭受严重的人权侵犯。由于其真实或在外界眼中的性取向、性别认同、性别表达或性特征,LGBTI 人员在紧急情况发生之初、中转过程中和抵达避难国时都极有可能遭受暴力、虐待、歧视和剥削行为。其中许多人会试图隐瞒其性取向、性别认同或性特征,以便躲避危险,这导致难民署和合作伙伴难以识别他们并提供相应的人道主义服务,确保避难程序充分满足他们的需求。他们需要特殊的应急保护措施,并且可能也需要特定形式的人道主义援助。
术语说明。
目前各界在使用各种术语来称呼和谈论不同性取向、性别认同、性别表达或性特征的人员(见下文)。联合国难民署承认语言在不断演变,并在同时使用 LGBTI 这个缩写来统称不符合习俗和传统规范中男女性别角色的各个群体。某些其他术语包括:LGBTI+、LGBTQ、LGBTQAI、Queer 等。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工作人员知道哪些术语可以使用,哪些术语具备贬义并应避免使用。就此而言,当地的 LGBTI 组织可能是非常有用的资源。在接触 LGBTI 时,如果不知道该用什么术语,请提出来!
以下是相关的定义:
LGBTI 是"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和双性人"的首字母缩写,也用来统称"具有不同性取向、性别认同、性别表达或性特征的人员"。
女同性恋 在浪漫关系、情感和/或生理上长期被其他女性吸引的女性。
男同性恋 在浪漫关系、情感和/或生理上长期被其他男性吸引的男性。该术语也可以用来形容被其他女性吸引的女性。
双性恋 在浪漫关系、情感和/或生理上能够同时被同性和异性所吸引的人员。
顺性人 该统称用来形容其性别认同与出生时指定给他们的生理性别相符的人员。他们可能具备多种性取向。
变性人 该统称用来形容性别认同以及(某些情况下的性别表达)不同于出生时指定给他们的性别特征的人员。他们也可能具备多种性取向。
双性人 该统称用来形容不符合常规男女二元性别特征的各种天然性特征的变异(包括生殖器、性腺、生殖器官和染色体模式)。双性人并不必然具有与正常人不同的性别认同或性取向。只是他们的身体具有与正常人不同的性特征。他们与变性人不同。
同性恋者 指在浪漫关系、情感和/或生理上被同性所吸引的人员。在英语中,许多人认为这是个过时的临床术语,应该避免使用。
性取向 每个人在浪漫关系、情感和/或生理上长久被某个性别的人(群)深深吸引的能力。
性别认同 每个人针对性别的深刻内在个人体验,可能与其出生时被社会指定的生理性别或社会性别相符,也可能不相符。
性别表达 人们通过姓名、代词、行为、服饰、发型、声音或身体特征来表达性别认同的外在表现形式。
生理性别 这种分类将人们归为具备女性、男性或双性生理特征。通常会根据出生时显示的外在解剖学特征为婴儿指定性别。人们的生理性别兼具多种身体特征,包括他们的染色体、生殖器官和第二性别特征。它是生物学上的标志。
SOGIESC "性取向、性别认同和表达、性特征"的缩写。它以性特征为基础,描述了各种各样的性取向和性别认同和表达。
主要指導
保护目标
难民署对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和双性人的保护目标是:
- 确保难民署和合作伙伴的工作人员敏感地识别出 LGBTI 人员的具体风险和保护需求。
- 确保难民署和合作伙伴办公室、登记场所、接待中心、服务提供点等均为相关 LGBTI 人员提供友好、保密、安全的空间。
- 征询相关 LGBTI 人员的意见并确保他们的意见能够指导应急行动的设计、实施及监控和评价。
- 确保相关 LGBTI 人员不受歧视,受到尊重,并充分参与影响他们的决策。
- 确保将 LGBTI 人员纳入所有应对措施中,并根据年龄、性别和多样性 (AGD) 考虑到他们的具体能力和需求。
- 确保建立适当的系统,以预防、缓解和应对紧急情况下针对 LGBTI 人员的剥削、虐待和暴力行为。
基本原则和标准
- 联合国难民署,《行为守则》,2004 年。
该行为守则用来指导工作人员在职业和个人生活中做出合乎道德的决策。它属于道德守则,没有法律效力。
- 联合国难民署,《年龄、性别和多样性政策》,2018 年。
AGD 政策加强了难民署在工作中确保以人为本的承诺。它强化了难民署对于坚定的 AGD 方针、对受影响人口负责以及对于妇女和女童的承诺。它为难民署总部和所有行动部门确定了六个参与领域和十项强制性核心行动。
- 难民署,《国际保护准则第 9 号:按照 1951 年<公约>第 1A(2) 条和/或 1967 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中规定的基于性取向和/或性别认同的难民身份申请》,2012 年。
为政府、法律从业者、决策者和司法人员以及根据难民署指示从事难民身份确定工作的人员提供法律指导。
- 联合国难民署,《需知指南: 援助被迫流离失所的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和双性人》,2011 年。
提供关于如何确保相关 LGBTI 人员的权利并防止歧视的实用指南。
保护风险
风险
LGBTI 群体内部也各不相同。虽然他们可能会面对相似的风险和问题,但每个人和群体都有不同的问题,这些问题源于他们的性取向、性别认同和性特征以及其社会性别、年龄和其他多样性特征(如残疾状况、种族和宗教)。
保护风险
特殊
- 女同性恋者可能因其性别和性取向而遭受迫害,并可能更频繁地遭受包括家庭和社区成员在内的私下性别暴力(包括名誉犯罪和强奸)。由于其社会和经济地位,她们在庇护国可能很难获得庇护程序、警察或其他形式的保护和支持。有些女同性恋者会被迫与异性结婚,也可能因为这类婚姻而生下孩子。
- 男同性恋者通常比女同性恋者有更多的公共生活,因此也往往面临更直接的伤害风险,包括国家行为者在将男性同性性行为视为犯罪的国家所施加的伤害。男同性恋者可能不愿意向当局或服务提供者透露他们遭受过的性虐待。
- 双性恋者可能基本上不太显眼。他们通常会被视为同性恋并因而受到迫害。他们在生理、浪漫关系或情感上能够既被男人也被女人所吸引,这可能会导致人们误认为他们的性别是出于自主选择而不是身份问题。他们可能会受到异性恋和非异性恋群体的污辱。
- 变性人往往会被严重边缘化并遭受暴力。他们经常遭受国家当局的虐待和歧视,并遭到家庭和社区成员的憎恨。他们经常受到国家以及非国家行为者的性虐待。因为他们通常被排除在教育资源之外,没有机会获取住房和就业,因此可能会从事性工作。他们往往无法获得亟需的医疗服务。
- 双性人可能遭受迫害,因为他们不符合主流社会的性别期望,或者被认为存在与其异常性别解剖特征相关的身体残疾。她们可能会受到仪式性的虐待,人们会认为身体的多样性是邪恶的。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他们往往会被迫接受手术,包括绝育。双性人的家人有时也会面临危险。
总体
- 以下公共场所经常给 LGBTI 人员带来风险:临时避难所、集体庇护所、卫生设施(如淋浴和厕所)、集中的援助物资分发区和队伍(受到队伍监管者的污辱和排斥)、信息和登记点或中心、保健或咨询中心、官方办公室(包括警察局和军事哨所)、拘留设施。收容他们的社区可能会污辱、骚扰或边缘化 LGBTI 人员;他们自己的家庭和社区可能也会这样做。
- 如果住房专门用来安置单身或异性恋夫妇,则同性伴侣及其家人可能会分开。此外,在提供服务时,可能不会适度考虑同性伴侣。分发标准可能不认可同性伴侣,因此可能将他们排除在家庭基本援助之外。人们可能会根据变性人和双性人出生时的既定生理性别来安置他们,因而不符合他们所期望的性别认同。
- 援助内容可能不适合某些 LGBTI 人员。例如,变性男子可能需要使用卫生巾,而双性人可能需要激素替代治疗。
- LGBTI 人员通常所依赖的应对机制和基础设施可能会失效或受到破坏。其中包括安全的公共场所和设施,例如非歧视性的健康和社区中心。
其他风险
如果难民署及其合作伙伴不履行保护所有受关注人员的责任,其声誉将受损。
决策要点
- 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和合作伙伴接受培训或查阅难民署《援助被迫流离失所的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和双性人》指南,从而了解 LGBTI 人员的特定保护需求。
- 确保难民署和合作伙伴的所有办公场所均为相关 LGBTI 人员提供友好而安全的空间。
- 确保所有员工和合作伙伴(包括司机和保安人员)了解在援助 LGBTI 人员时哪些行为是适当的,哪些行为是不适当的。难民署《行为守则》确立了明确的规范,要求管理人员在发现不当行为时采取行动。
- 可能需要确定合适的合作伙伴,尤其是在缺乏(可靠的)国家服务的情况下。
- 建立将 LGBTI 人员不断转介给相关服务提供者的系统,并确保他们能够获得所有服务,不会受到歧视。
关键步骤
识别和评估程序
- 识别并主动联系 LGBTI 人员。如有可能,咨询民间社会行动者、非政府组织和其他民间社会组织。记住,LGBTI 人员可能会为了自身安全而故意躲藏起来。你的首要责任是为他们保密,确保其安全。不要以为 LGBTI 人员的外貌、举止和行为会显得与众不同。
- 营造安全的空间,确保工作人员和合作伙伴接受过相关培训,以便与 LGBTI 人员合作和沟通。营造恰当的环境,以便 LGBTI 人员能够安心地主动寻求他们所需要的帮助。
- 在接待中心、登记场所和服务提供点,针对 LGBTI 人员 提供含有关键信息的直观资料。确保设立保密热线和其他举报渠道,并让无法直接获得服务的人员知道这些渠道。
- 在评估过程中,需要留意到,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双性人和其他众多的 SOGI 人员面临着不同的风险,具有不同的需求和优先事项。他们不是(也不应该被视为)性质相同的群体。要识别他们的独特需求。
- 援助服务应将相关 LGBTI 人员纳入所有保护和援助方案中。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作出特殊安排和调整。
- 确保充分满足 LGBTI 的迫切需求(包括心理健康和社会心理支持、医疗、住房、食物、核心救济品等);酌情采取定向措施。将 LGBTI 人员纳入预防和应对性暴力和性别暴力 (SGBV) 的计划中,并酌情与合作伙伴合作。
- 联系关注 LGBTI 人员的非政府组织和其他相关服务提供者,以便了解 LGBTI 的需求,从而设计机密、安全、有效的转介系统。
获得服务
- 及时并充分地满足 LGBTI 人员的特殊需求。了解合作伙伴、转介机制以及社区的能力。
- 与合作伙伴、其他行动者和当局(如可行)携手合作,确定恰当和安全的住房安排。
- 确保 LGBTI 人员能够获得咨询、医疗和 MHPSS 等服务而不会受到歧视,并确保将他们纳入针对受关注人员的各项方案中。审查应对方案,以确定 LGBTI 在哪些领域可能面临较高的风险。请注意,LGBTI 人员有时可能无法安全地获得既有的主流服务。例如,许多公共卫生设施必须依法向当地执法部门报告 SGBV 案件,这可能会让 LGBTI 面临更多的风险。
防止虐待和剥削
- 采取措施以建立适当的系统,以预防和应对针对 LGBTI 人员的暴力、剥削和虐待行为。应为此建立监督机制。
- 确保 LGBTI 人员能够使用反馈系统,并且通过这些系统报告的问题能够得到处理。
包容和信息共享
- 在设计、实施、监测和评估对 LGBTI 人员有切身影响的方案时,确保征询他们的意见,并让他们有效地参与其中。
- 在各个地点以不同形式介绍 LGBTI 人员应如何以及在何处寻求帮助。
- 确保文件编制程序和决策敏锐地觉察到不符合主流性别期望的人群,并将他们考虑在内。确保这些人能获取保护和援助方案。
- 确保办公室接待处提供安全和友好的环境,并以非歧视的方式完成登记。可能需要特殊的登记安排。
- 协助服务提供者确保其方案会接纳相关 LGBTI 人员,并便于其参与方案。
宣传和倡导
- 将 LGBTI 人员面临的众多保护问题,纳入与合作伙伴举行的宣传和培训活动中。
- 提供特定培训,以确保工作人员、口译人员和(来自政府和民间社团的)其他相关行动者了解被迫流离失所的 LGBTI 人员的特殊需求和脆弱性。
管理的关键因素
- 配备足够的人力和资源来满足相关 LGBTI 人员的特殊需求。
- 强化保护人员和合作伙伴应对 LGBTI 人员保护需求的能力。将解决所有相关领域的 LGBTI 问题的工作纳入主流。
- 建立相关机制以便监控 LGBTI 人员的安全状况和保护水平。
- 敦促国家服务部门和合作伙伴持续为 LGBTI 人员提供支持。
资源和合作
工作人员
- 保护、社区保护、医疗、教育、生计和其他技术部门的工作人员尤为重要。在理想的情况下,每项行动都应有 1 名接受过培训并且知识渊博的 LGBTI 联络人。
财力
- 需要财务资源来规划和实施相关服务、干预措施和方案。
培训
- 确保工作人员、口译人员以及(来自政府和民间社团的)其他相关行动者能够接受培训,以便了解 LGBTI 人员的特殊风险和特定需求。理想情况下,在紧急情况发生之前应进行此类培训。
伙伴关系
- 关注 LGBTI 人员的国家非政府组织和政府机构。拥有相关专业知识的知名国际非政府组织包括 ORAM、 ILGA 和 HIAS。此类合作伙伴通常还能够酌情提供心理健康和社会心理支持。
- 探究为 LGBTI 人员提供特定服务的国家组织。
附录
學習和實地實踐


鏈接
主要聯繫人
第一联络人为难民署副代表(保护)、或难民署助理代表(保护),或该国的高级保护干事或高级社区保护干事。
或联系难民署区域局的保护负责人、副主任(保护),或高级保护协调员、高级保护干事、高级社区保护干事。
此人将酌情联系 UNHCR DIP 的相关技术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