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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目强调了水卫的主要基本原则、干预措施、指标和进一步的参考资料,以实现被迫流离失所者和无国籍人士在人道主义紧急情况发生后的头六个月内至少获得符合最低人道主义标准的足量足质用水;享有安全的卫生设施;以及拥有个人卫生习惯...
满足被迫流离失所者及其收容社区的能源需求,同时保护他们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尤其是柴火),是难民署面临的重要跨领域问题,包括在应急行动期间。无节制地使用柴火会导致森林砍伐和环境退化,增加洪水和山体滑坡以及土壤侵蚀等风险...
被迫流离失所者和无国籍者的登记在难民署的应急行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登记工作的重点在于促进向有需要的个人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和保护措施发挥拯救生命的作用,包括识别和转介具备特殊需求并需要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的人员...
在难民局势中,难民署支持在对受影响人群的需求进行联合评估的基础上,协调多部门的应对措施。难民紧急情况需求评估(NARE)是一种多部门快速评估方法,旨在协助难民署行动部门与合作伙伴共同评估难民...
每次发生紧急情况时,部分难民或境内流离失所个人和/或群体会由于其处境或环境而面临更高的保护风险。这些高风险者包括我们通常所说的“具有特殊需求的人员”,他们由于歧视、身份或其他因素而面临着特殊的障碍,因而无法充分享受其权利或获得所需服务。...
难民署的职责是难民署各项活动以及其存在理由的(法律)依据,指导着难民署应该完成哪些工作以及应该为谁服务。
难民署的职责主要源于联合国大会于1950年通过的《章程》(12月14日第428(V)号决议)。《章程》第1款指出:“…难民署…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