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联合国难民署与多个不同的行动方具有合作关系。借助于全球或区域级别的谅解备忘录,以及外地级别的谅解书,联合国难民署将此类合作关系正式化——各级使用的名称可能不同,协议书、联合信函或其他名称也同样适用。签署谅解备忘录和谅解书的目的是明确职责,推动良性关系,促进全球优先事项的战略合作,并为合作提供正式框架。合作关系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互补性,协助有效地利用能力和资源,同时界定各参与方的作用和责任。谅解备忘录/谅解书还应提及有助于构建合作伙伴之间协作的协调机制,如保护工作组、合作伙伴在群组系统中的具体作用等。
與應急行動的相關性
在紧急情况下,必须了解适用的全球和区域框架。行动部门不需要缔结国家一级的协议书才能实施全球框架或行动计划。国家一级的良好做法通常与解决具体需求的、以主题和业务为重点的协议有关。全球安排可能有助于制定这些国家一级的安排,增强互补性。
主要指導
联合国难民署与很多联合国机构签署了全球谅解备忘录。具体例子包括:世界粮食计划署 (WFP)(食品供应和分配);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FAO)(粮食安全和自力更生);世界卫生组织 (WHO)(卫生);联合国人口基金 (UNFPA)(生殖健康以及性暴力和性别暴力);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UNICEF)(儿童保护);国际劳工组织 (ILO)(小额信贷和技能培训);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UNDP)(重返社会和冲突后恢复);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世界银行(数据共享协议)。
联合国难民署还与几个主要的非政府组织合作伙伴签署了全球谅解备忘录,包括挪威难民理事会(NRC)、丹麦难民理事会(DRC)、路德教世界联合会(LWF)和乐施会(Oxfam)。就像与联合国机构签署的谅解备忘录(MOU),与非政府组织签署的这些协议涉及各种情况,包括应急措施。在紧急情况下,最密切的联合国谅解备忘录是与世界粮食计划署(2011)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最密切的谅解书是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签署的外谅解书。这两者与旨在援助境内流离失所者的群组方法或资源都无关。
与世界粮食计划署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明确了各自在规划、分配和监测粮食援助时的作用和责任。如果某个国家的单个或多个地区汇聚了5,000名以上需要粮食援助的难民,该谅解备忘录将会生效。
联合国难民署、世界粮食计划署和参与粮食援助的合作方拟定了示范三方协议。只要联合国难民署、世界粮食计划署和联合指定的合作方拟定协力向难民署关注人员提供实物粮食援助,就必须缔结三方协议。总体而言,示范三方协议促使各方更好地遵守两个组织的内部政策和合作协议,包括世界粮食计划署外地一级协议和联合国难民署项目合作协议。
在转向现金援助后,难民署和世界粮食计划署于2017年5月签署了一份关于现金援助的谅解备忘录增编,并于2018年9月签署了一份关于数据共享的谅解备忘录增编。两个增编在将要用现金交换粮食援助的情况下都极其重要。这些文件规定了受益人选择原则以及受益人数据共享的详细指南。
2023年难民署-儿基会战略合作框架(SCF)提出了共同的目标,即推动将难民儿童及其家庭纳入国家计划、预算、数据集和服务提供系统。该框架适用于全球,无论儿基会和难民署在哪里开展工作。该框架要求这两个组织致力于在2030年前实现将难民儿童纳入国家系统的一系列目标,如教育、水和卫生、儿童保护、社会保护和数据,并消除儿童无国籍状态。它还支持难民署和儿基会在包括营养和健康在内的其他领域继续并加强合作。
与儿基会的合作谅解书指南和模板为合作提供了总体基础,特别是水卫项目、健康/营养、儿童保护以及教育方面的合作。该模板包含联合行动计划,该计划明确了特定时限内的行动。
与世界卫生组织的谅解备忘录明确了世界卫生组织将向联合国难民署和卫生部提供哪些技术支持和规范性指导,以协助东道国政府向难民提供全国卫生服务。
与国际移民组织的谅解备忘录概述了紧急情况下将会向关注人员、第三国国民、滞留移民及其他人员提供哪些疏散支持。两位负责人定期向所有员工发出联名信,最近一封是2019年1月发出的。
2021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难民署签署的《个人数据保护框架协议》规定了任何一方与另一方共享个人数据的条款和条件。应通过执行协议对其加以补充。不过,在紧急、安全或其他类似情况下可能有例外。
附录
鏈接
主要聯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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