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菜单

对应急行动的评价

關鍵點
  • 根据难民署的应急准备和应对政策以及难民署的评价政策,将在应对后15个月内或更早的时间内对所有三级应急行动进行评价
  • 根据评价政策的规定,也可在高级执行小组或区域局或区域和国家办事处的要求下,委托对1级和2级紧急情况进行评价
  • 在可能的情况下,评价干事将参与实时审查工作,使之与评价工作密切配合
  • 进行紧急情况评价是为了学习和问责。它们使高级管理层和其他利益攸关方能够做出知情决策,向利益攸关方展示成果,并改进战略、计划、方案和政策
  • 紧急情况评价报告与管理层回应一起发布在评价办公室网站上,并要求在12个月和24个月后提交后续报告

在这个部分:

向我们反馈

告诉我们您对新网站的看法,帮助我们改善用户体验。

向我们反馈

告诉我们您对新网站的看法,帮助我们改善用户体验。

帮助我们使手册保持最新状态
建议对此页面进行改进
验证码

欢迎来到全新的《难民署应急手册》网站。如果您是难民署工作人员,请使用难民署凭据登录。从2023年4月1日起,所有非难民署工作人员可在此重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