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全球CCCM群组成立于2005年,在全球一级由联合国难民署(负责应对冲突)和国际移民组织(IOM,负责应对自然灾害)共同领导。CCCM群组的总体目标是在社区层面高效地、有效地、按部就班地协调并协助提供保护和服务,确保保护境内流离失所者(IDP)和其他受影响群体的权利,并倡导持久的解决方案。
CCCM群组负责协调其成员的活动,其中可包括(或成员希望包括)以下内容:
与决策相关的关键考虑事项(除了启动群组的一般决策流程之外):
- 不得因“营地协调和营地管理群组”中有“营地”二字而将其适用范围局限于有正式营地的情况。为了适应不同国家的实际情况,该群组的名称已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调整,以更好地反映实际情况,例如:更改为“现场管理支持”(SMS)。
- 只要与具体情况相关,建议立即启动所有三个群组——CCCM群组、庇护所群组和保护群组。这三个群组相辅相成,可以共同增加保护红利,并使难民署的方案编制合理化。
- 鉴于CCCM群组活动的范围不断变化,建议如果对是否倡导或不倡导启动有疑问,应在准备阶段咨询全球CCCM群组团队。上文列举并被人道主义社区接受为属于CCCM群组协调范围的活动,可能在活动内容和具体部门方面不同于难民署在难民局势中为之协调和提供应对行动的活动。
- 如果境内流离失所者没有被安置在正式营地(或没有计划/打算建立正式营地),但流离失所人数迅速增加,集体占用闲置的公共建筑或废弃建筑(如学校、教堂)成为普遍现象时,如果考虑启动群组,则强烈建议与全球CCCM群组协商并做好群组启动准备。这包括大量人口被安置在收容家庭的情况,随着复原力的逐渐削弱、可用资源的枯竭和获得基本服务受到限制,非正规安置点可能会迅速形成。
- 在冲突造成的境内流离失所者被安置在城市地区和/或居住分散的情况下,非政府组织和/或国际移民组织可能会采用和倡导一些属于CCCM群组范围的应对模式(流动小组和流离失所/场地监测、社区资源中心、社区和当局的能力建设等)。即使可能没有必要启动一个全面的CCCM群组,难民署也将协调这些活动,必要时将通过一个专门的工作组,独立地或在其领导的另一个群组下(如保护群组)进行协调。
- 在所有情况下,如果在具体地点的信息管理和流离失所数据方面存在重大空白,均应咨询全球CCCM群组,因为CCCM群组拥有在这种情况下提供流离失所数据和多部门评估数据的工具和能力。
- 难民署的默认行动是在HCT中倡导启动CCCM群组(或设立一个专门的工作组),并派遣一名专家进行评估和提供建议,然后在3个月后审查是否有必要维持这一协调结构。
根据IASC群组协调领导承诺,建议在国家一级至少设立以下职位:
IASC群组办法不适用于难民局势,在难民局势中,应对措施按照难民协调模式(RCM)进行协调。在混合局势(难民和境内流离失所者)中,适用《2014年联合国难民署-OCHA关于混合局势的联合说明:实践中的协调》。
主要指導
方法或系统的基本原理或目标
- CCCM集群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有一个额外的协调和参与层面——社区区域/营地(或CM)层面。这是CCCM群组的行动参与层面,涉及在单一(或小型)营地/社区环境中协调服务提供、监测、治理和参与。此外,也需要考虑到营地管理的几项具体活动,关于这几项具体活动的深度阐述,请参阅《营地管理工具包》(2015年)。
基于IASC核心群组协调功能的国家级CCCM群组核对清单:
核心功能1:支持各方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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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功能2:为HC/HCT的战略决策提供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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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功能3:规划和实施群组战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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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功能4:监测和评价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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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功能5:建设国家备灾和应急规划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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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功能6:支持大力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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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和加强对受影响人群的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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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组协调员
联合国难民署的CCCM群组协调员向难民署代表或(地方群组的)办事处主任报告,并负责承担群组的总体领导责任。此人应与其他国家级群组协调员密切合作,特别是保护群组、住房群组和水卫(WASH)群组。为了获得指导和支持,他/她还应与难民署的全球CCCM群组协调员以及后援团队保持密切联系。
任命NGO或当局为联合主席/联合协调员可以促进包容性和能力发展,但该决定应由群组合作伙伴讨论并获得其认可。谅解备忘录(MoU)或职责范围(ToR)应明确联合协调员的确切角色和职责,并确定明确的责任范围。
信息管理干事(IMO)
信息管理干事(IMO)应向群组协调员报告,负责确定和满足各个层面的数据分析和信息要求。IMO的职责:支持群组的优先事项、为人道主义协调员或人道主义国家工作队的决策提供信息、加强数据收集和处理系统、建立信息传播机制、促进主要利益攸关方之间的信息交流。
能力培养专家
原则上,在部署群组协调员和信息管理干事的同时应部署能力培养专家。经验表明,需要在早期阶段进行营地协调和管理培训和采用其他能力发展模式,因为在紧急情况发生之初雇用的许多新员工并不熟悉CCCM的概念。
地方和外地层面的协调
复杂的紧急情况或大范围的应对措施可能需要在地方或外地层面进行额外的协调。针对支持地方协调事宜的地方协调员和资源,可以通过备用合作伙伴安排或CCCM群组成员(如果他们愿意并有能力的话)在外部或内部进行调动。
要了解更多关于CCCM群组的主要作用和活动,请参考CCCM协调工具包(2023年)。
见图:适用于全系统3级紧急情况的最小CCCM群组协调结构。
政策、战略和/或指导
IASC《关于国家级群组协调的参考模块》(2015)解释了群组的工作,包括群组的启动、停用以及其核心功能。下文列出了已启动(或即将启动)的国家CCCM群组在最初几个月应采取的具体步骤。
正式启动CCCM群组
根据《转型议程 》,IASC负责人业已认同,群组的启动必须加强战略性,减少自动化并应受到时间限制。人道主义/驻地协调员(HC/RC)应与人道主义国家工作队和群组领导机构进行协商,只有在确定有利环境中存在空白并需要启动群组之时,才应建议启动群组。在政府能力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可能很难正式启动群组。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根据群组方法的原则,找到不同的方法来加强协调和应对能力。为确保群组的运行时间仅仅出于严格的需要,应在启动后尽快制定停用群组和群组转型的计划。地方合作伙伴和政府机构的能力建设在最初就应成为目标。
以下情况满足启动群组的标准:
1. 由于人道主义局势急剧恶化或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存在应对和协调缺口。
2. 由于需求规模过大,牵涉的行动者数量过多,并需要采取更复杂的多部门办法,或由于其他因素制约了应对能力或采用人道主义原则的能力,因而现有的国家应对或协调能力无法在尊重人道主义原则的前提下满足需求。
启动群组的程序
1. RC/HC和群组领导机构(CLA)在OCHA的支持下,与国家当局协商,以确定现有的人道主义协调机制以及其能力。
2. 在联合国国家工作队(UNCT)/HCT举行会议讨论启动问题之前,国家代表和OCHA应提醒全球CLA,以确保他们出席会议。
3. RC/HC与UNCT/HCT进行协商,根据局势分析结果和准备计划,决定建议启动哪些群组。在每种情况下,都应根据群组的启动标准来做出决定。
4. RC/HC与UNCT/HCT进行协商,根据各机构在IASC中的可靠领导能力、行动范围以及其扩展能力来挑选CLA。在理想情况下,挑选CLA应体现出全球布局;但这有时并不可行,有时其他组织能够更好地发挥领导作用。根据IASC的《转型议程》,建议CLA考虑制定界限明确的、获得认可和支持的群组共同领导方案,以便尽可能与非政府组织分担领导责任。
5. RC/HC在与HCT协商以后,应致函紧急救济协调员(ERC),概括有关群组方案的建议,推荐CLA,并解释为何需要启动特定的群组。如果已经商定了非群组协调解决方案,也应描述这些解决方案。
6. ERC在24小时以内将该建议转交给IASC负责人批准,并相应地通知RC/HC。如有必要,负责人可以请IASC紧急情况主任小组进行更详细的讨论。
7. ERC致函RC/HC,确认后者的群组启动建议已得到认可,并/或提供IASC负责人的反馈意见。
8. 关于群组和领导机构的决定获得批准以后,RC/HC应通知相关合作伙伴。
关于最近的发展情况,请咨询全球CCCM群组。
相关合作伙伴的作用
合作伙伴 |
角色 |
境内流离失所者 |
境内流离失所者(IDP)是CCCM在行动中的重要合作伙伴。CCCM群组应探索如何通过代表或营地管理机构(CMA)让他们在群组层面参与进来。他们是了解需求、流离失所社区能力和解决方案的重要信息来源。在社区层面,他们应直接参与治理和申诉机制,并在确定具体和个别需求以及援助定位时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
收容社区 |
收容社区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提供柴火、牧场和其他社区服务;有助于顺利执行人道主义应对措施;让IDP获得保护和权利;通过参与和平共存方案来促进和谐关系;保护环境;协力预防和应对SGBV等。 |
国家当局 |
国家当局应负责政策、法规、土地分配、数据和文件、营地行政管理、营地安全和出入,以及向IDP提供保护和援助。政府还应促进难民与收容社区的和平共处关系。在可行的情况下,应鼓励和协助国家当局承担营地管理和营地行政管理的责任。这将确保联合国难民署退出后的主人翁意识和项目连续性。内政部和土地部是CCCM群组最常见的对接部门。 |
OCHA协助 HC和HCT |
在OCHA的协助下,人道主义协调员和人道主义国家工作队应确定群组间协调的形式和功能。 |
其它联合国机构 |
联合国各机构应分享有关保护和援助需求的信息,参与联合需求评估,并应对各自领域的需求/缺口。应邀请群组/部门(特别是住房、保护和水卫)负责人加入CCCM群组。 |
国家NGO |
国家NGO对CCCM应对措施做出了重要贡献,应鼓励和协助它们参与该群组。它们通常的责任是营地管理和为营地中的IDP提供服务。在群组逐步退出以后,国家NGO应确保应对措施的连续性与可持续性;它们应具备履行这些职责的能力 |
国际NGO |
就像国家NGO,具有相关经验的国际NGO也应派代表加入CCCM群组。通常参与CCCM应对措施的国际NGO包括(注意方案和活动可能会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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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助者 |
应促使有意参与CCCM群组工作的相关捐助者尽快参与进来,并邀请他们参与战略讨论。 |
媒体 |
媒体是重要的合作伙伴,但不应加入群组会议。 为确保报道的准确度和群组知名度,应确定与媒体合作的具体制度 |
联合国难民署的作用和职责
在群组方法中,身为群组领导结构和行动机构,难民署应在国家层面履行特定的CCCM作用和职责。
难民署作为CCCM群组的领导机构
在国家层面上,难民署代表是CCCM群组的领导机构负责人,并对HC负责。代表具有以下责任:
- 担任政府和HC的第一联络人。
- 提供最后的出路。
CCCM群组协调员负责确保CCCM群组执行上述IASC群组协调的六项核心功能。
落实难民署的承诺
以下文字摘自难民署的《难民署应对境内流离失所情况的政策》(2019)。
难民署在应对境内流离失所情况时的职责范围涵盖全球和国家领导责任以及宣传和协调责任,包括在紧急救济协调员的领导下履行机构间常设委员会 (IASC) 商定的安排中所阐述的责任,以及根据联合国大会的相关决议参与行动。根据IASC的安排,这通常契合难民署在保护、营地协调、营地管理和住房方面的领导和协调责任,并特别重视冲突和暴力所造成的流离失所问题。
借助于对三个下属群组的战略领导,难民署将始终尽力确保保护事务在人道主义行动中的核心地位,并与合作伙伴共同确保循证分析,从而引导机构间决策和行动实施过程。难民署还将协助机构间应对灾害引起的境内流离失所问题,并在满足外地驻扎、政府请求和机构间协议这三项标准的情况下,牵头开展保护工作。在此类情况下,难民署的工作范围通常会有时间限制,并将与高层管理团队协商确定。
当发展项目、气候变化和环境恶化导致被迫流离失所或拟定的迁移之时,难民署还可以为国家、区域和国际的相关准备和应对措施提供其保护专长。执行该政策需要全组织范围内的共同承诺和努力,以确保难民署根据IASC的商定结果按部就班地履行领导和协调责任,并在每个参与阶段采取合乎其目的的行动立场。
注意:
提供保护和解决方案对策
关于提供保护和解决方案以及脱离责任的问题,该政策规定:
难民署将支持驻地/人道主义协调员和联合国/人道主义国家工作队在循证保护分析的基础上,制定总体的保护和解决方案战略。联合国和人道主义合作伙伴能够指望难民署提供关于保护优先事项的专门知识和建议,代表将积极参与联合国/人道主义国家工作队,以确保保护事务在人道主义应对措施中的核心地位。在建立群组或类似群组的安排时,难民署将根据全球责任承担领导和协调职能。这将依托于专用群组的协调能力,并以强有力的行动应对措施为基础——这两者都需要依托于信息管理能力。
在发挥群组领导能力时,难民署将支持和指导各方制定和实施全面的群组战略,同时作为最后的靠山,难民署将调动内部和外部资源,让众多利益攸关方参与进来,以填补应对措施的空白。难民署将促进将保护问题纳入主流,与所有群组合作,筹划和实施以保护因素为基础的机构间应对措施。将确定适当的机会,以便强化地方和国家行动者(包括负责发展的行动者),参与并最终领导境内流离失所应对措施。
在发挥行动能力时,难民署将确保采取社区保护办法,并优先采取干预措施,以防止、应对和缓解最紧迫和直接的保护风险和需要,包括防止性剥削和虐待(PSEA)、性暴力和性别暴力(SGBV)以及保护儿童。难民署在援助境内流离失所者时,将全面地应用和融合其在住房、营地和现场管理方面的长期专长,包括在从难民营向包容性安置点过渡方面所取得的经验。
难民署还将优先采取某些行动以便创造有利的条件,从而实现安全的、有尊严的、全面的解决方案,包括(在合适情况下)让难民从庇护国返回原籍国。需要重视的特别领域将包括:社区参与、法律和政策、文件、住房、安全的土地保有权、生计、和平共处和解决冲突。
难民署将激励和促进由政府领导的各项工作,以满足境内流离失所者的需求,包括那些正在融入当地社会、返回原籍地或在该国其他地区定居的人员,以及受流离失所影响的广大社区。
根据《2030年议程》和“不让任何人掉队”的原则,难民署将与合作伙伴携手合作,确保将境内流离失所者纳入国家服务中,如教育、卫生、谋生和社会服务,包括社会安全网;促使境内流离失所者参与地方和国家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包括借助于有利的法律框架);制定有效的复原力方法和解决方案,从而协助境内流离失所者、受流离失所影响的广大社区以及其政府更好地管理和消除流离失所的后果和影响。在寻求解决方案的过程中,难民署将推动转型战略,以便将人道主义行动、发展行动以及建设和维持和平的活动联系起来。
系统地利用保护监测活动、评估活动以及其他监测系统的成果,建立证据基础,从而为分析、宣传、方案设计、资源调动和宣传提供信息。保护评估和监测活动还将用于强化社区保护工作,并确保人道主义应对措施充分考虑到了年龄、性别、残疾和其他多样性因素。
还将利用保护和冲突分析结果来确保以“不伤害”的方式解决问题。就此而言,难民署将发起并参与针对多利益攸关方的评估、剖析和分析活动,让相关国家机构和其他行动者参与进来,以全面了解境内流离失所者、回返难民和受流离失所影响的广大社区的长期保护和援助需求、脆弱性、社会经济状况、能力和愿望。
脱离责任
针对IDP的保护工作和解决方案,等到地方和国家行动者能够有效地接管相关的业务交付、协调和监测工作之时,难民署将负责任地撤离。这要求难民署从参与之初就采取干预和措施,以便加强国家的应对能力,包括为境内流离失所问题的相关国家法律和政策、培训以及能力建设提供技术建议和支持。
难民署将与联合国/人道主义国家工作队的其他成员携手合作,支持逐步停用群组,以便支持由政府领导的协调安排,包括将任何境内流离失所者安置点转交给政府和/或调整为其他商定的方法。
主要聯繫人
联系全球CCCM群组:[email protected]